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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延期办”交管业务,5月3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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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去年12月以来,我省受新冠疫情严重影响,导致部分群众无法按期办理交管业务。为此,温州公安交警推出部分交管业务“延期办”举措,近日,交警提醒车主、驾驶员: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期、延迟驾驶证注销日期等8项交管业务“延期办”举措,“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此前"延期办"的8项交管业务包括:

  机动车业务

  (一)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期。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其间,机动车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恢复正常状态。

  (二)延长机动车保留原号牌号码有效期。对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三)延长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对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有效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驾驶人业务

  (一)延迟驾驶证注销日期。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驾驶证逾期达到3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注销。其间,驾驶人通过科目一考试的,驾驶证恢复正常状态。

  (二)延长驾驶证逾期换证办理期限。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驾驶证逾期达到1年的,统一延长逾期换证办理期限至2023年5月31日。其间,可直接办理换证,无需参加科目一考试。

  (三)延长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四)推行驾驶证换证容缺办。允许申请人空缺身体条件证明(70周岁以上的含三力测试)办理期满换证业务,相关身体条件证明(70周岁以上含三力测试)可在2023年5月31日前补交。

  (五)延长驾驶证审验期限。对驾驶证需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审验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有以上业务需要在5月31日前办理的车主和驾驶员,可通过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APP、“温警在线”微信小程序、“温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或者到车管所进行现场办理。

  来源: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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