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AI换脸”可以替换视频中人物的面部,制成使人难辨真假的动态人脸画面。近年来,随着图像处理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换脸”技术门槛降低,普通人也能随手制作“换脸”视频。与此同时,这也引发了人们对相关技术侵犯肖像权和信息安全、公共利益的担忧。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一起因“AI”换脸引发的肖像权纠纷。
冯某系知名博主,有一定的粉丝受众群,日常会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系列摄影作品。2022年8月,冯某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研发的视频生成器APP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自己的原创视频,并制成“融脸”视频模板,提供给付费会员使用。冯某认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与自己达成书面或口头授权协议的情况下使用自己的肖像视频,且目的明显带有商业盈利、宣传的属性,已构成对自身肖像权的侵害。冯某随即使用区块链取证技术进行电子数据存证并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经过法院组织调解,某科技有限公司当庭对未经同意使用冯某原创视频的行为向冯某道歉,并支付冯某赔偿款3000元。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有人“克隆”我的脸?
“AI换脸”引发肖像权纠纷
通讯员慕煊记者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