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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新居民家庭可领住房租赁补贴

温州新闻 7333

  记者从苍南县新居民局获悉,苍南县参与积分制管理的新居民家庭可凭积分在5月10日至6月9日期间到相关单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这是继新居民子女可申请2018年“积分入学”后,苍南县新居民局推出的又一惠民举措。

  根据《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的通知》,在该县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持有浙江省IC卡或《浙江省居住证》,并在苍南县居住或工作1年以上,已参与积分制管理且所取得的积分不低于苍南县保障准入标准的新居民家庭,在未在全县范围内享受过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稳定就业新居民住房租赁补贴、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人才购房补贴等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参与此次补助申请。

  申请人需递交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及家庭成员户口簿,申请家庭年均收入情况证明,租赁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申报)登记表等材料,无劳动能力者还需提供无劳动能力证明。灵溪、龙港、金乡、钱库、宜山五个镇的新居民应向现居住地新居民所提出申请,其他乡镇的新居民向县新居民局提出申请。县新居民局将对申请家庭经初审通过,并在住建部门会同民政、国土进行审核(核对),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登记确认。(记者陈薇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