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温州市教育局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通报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要点。其中,涉及公办学校的招生政策基本没变,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变化较大。各县(市、区)制定的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将于5月19日前公布。
招生政策“三大变化”
①全面落实民办学校招生新政。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全面实行“审批地招生”“公民同招”“电脑随机录取”。
②全面实行统一平台招生。公办民办学校所有招生流程和环节,包括招生报名、录取操作、结果公布等,全部纳入“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
③全面取消普通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艺术、体育类专门学校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政策要点梳理
①须严格按核定并公布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
②公办学校按就近入学的要求在确定的学区范围内招生,保持基本稳定。民办学校在核准范围内招生。招不足的民办学校,可跨县域补招一次。
③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④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
报名录取“四统一”
①统一报名时间。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
②统一入学条件。公办民办学校报名条件一致。
③统一招生平台。登录市级招生管理系统平台报名。
④统一录取规则。公办民办学校可兼报。
来源:温州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