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洞头区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
专项调查工作公开征集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洞头区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全面摸清洞头区历史文化资源底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各类保护对象预备资源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等围合的城区、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或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等。
2.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租界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等,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3.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园、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区域等,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4.1978年至2002年建成的,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业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5.2002年以来的,体现浙江“八八战略”、共同富裕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体现生态建设与绿色发展的美丽乡村、生态修复示范区,体现城乡统筹与共同富裕的未来社区、共同富裕示范区,体现文化建设与精神传承的重大文化设施、文明实践活动阵地,体现开放发展与基础设施的重大枢纽工程、开放平台片区以及其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展现新时代风貌的片区等。
6.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充分体现浙江山海地理特色的海防、海塘、古道等线性遗存区域。重点调查古代海防设施(如卫所、烽火台、炮台等)、沿海沿江海塘工程、重要交通贸易古道及其沿线驿亭、碑刻等附属建(构)筑物等。
二征集要求
1.随手拍摄域内能够体现洞头区历史文化资源的古建筑、古桥、古井、古树,有着明显时代特征的厂房、公园、家属区等素材,照片、视频均可。
2.家中珍藏的老照片、史料、文献,或发表、刊发的文章。
3.对重要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亲历者或家属进行走访,征得同意后留下的口述材料。
4.已公布挂牌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除外。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四征集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交资料,内容包括线索详细地址、历史背景(名称、年代、历史沿革、历史价值、重要事件、名人轶事)、周边环境及与之相关的其他重要信息,以及文字记载、照片或视频资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邮件主题或信封上注明“洞头区历史文化资料”。
1.电子邮件方式。将线索资料发送至邮箱:3631769441@qq.com。
2.信函方式。将线索资料纸质版寄送至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九厅路188号人防大楼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2室,联系电话:0577-63383817,邮政编码:325700。
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5日
来源:洞头发布
原标题:线索征集!寻找洞头这些历史文化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