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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州市职工疗休养新政:人均3000元,可以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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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疗休养经费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在疫情防控许可前提下,允许组织开展省际疗休养”……近日,市总工会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多部门出台《关于组织好2021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保障职工的健康休养权益。其中,职工疗休养经费标准、目的地等内容均有不小变化。

  职工疗休养标准提高至3000元,增加职工疗休养获得感

  市总工会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时间每年5天,新政策规定每人每天的标准不超过600元。依此计算,今年职工疗休养经费最高额是3000元/人,“经费标准大幅提升,显然有利于参加疗休养的职工,提高在疗休养过程中的获得感。”

  《通知》对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对象做了明确,允许职工家属随同参加活动。各单位组织疗休养活动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由职工提出申请,经双方单位批准同意后,职工直系亲属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职工直系亲属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疗休养费用由职工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报销。其家属不属于疗休养范围的,可通过商业方式参加,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需要说明的是,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费用总额按照实际的疗休养天数报销。例如,职工实际疗休养天数为3天,报销总额上限为1800元(3天×600元/人·天)。

  在疫情防控许可前提下,允许组织开展省际疗休养

  为充分发挥职工疗休养事业助推我市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通知》建议,各单位及其职工应优先选择在温州市域开展疗休养,人数不得少于当年本单位参加疗休养职工总数的1/3。在市域内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可由基层工会分批次分时段灵活组织,5天疗休养时间最多可分成2次完成。各地不得出台限制在县域内疗休养的政策。

  除市域范围内,各基层单位可组织职工到宁波、舟山、金华、湖州、台州等5个省内疗休养合作城市开展疗休养活动。其中宁波、舟山、台州为今年新增,后续如有其他合作城市加入,市总工会将及时对外公布。

  今年,在疫情防控许可前提下,各基层单位可组织职工到温州对口支援(扶贫协作、对口合作)地区以及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福建等5个周边省份开展疗休养活动。在总人数规定,不得超过当年本单位参加疗休养职工总数的1/3。

  需要注意的是,各基层单位选择在市职工疗休养基地直接承办的疗休养活动,必须通过疗休养云平台下单,具体名单可登录温州疗休养云平台(·)——疗休养基地查询。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陈恩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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