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全省小学将在2023年秋季前全面展开。
据悉,自2020年起,国家相继出台了许多评价改革的文件。浙江的高中、初中都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件,但小学此前一直没有评价类的政策文件。
记者注意到,新的小学生综合评价内容包括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实践等五方面,并且取消了传统的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淡化学校之间和个体之间的横向比较。同时,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实施主体是学校。学校需根据校情选择评价方式和手段,调整评价分项,细化评价内容与等级描述,形成学校操作标准。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我省还将改变片面依赖统考统测的区域教育质量管理方式,推广“学业质量+影响因素调查”的综合评价模式。这也意味着,我省将禁止区域统考统测,实行小学一、二年级的期末无纸笔测试,中高段探索纸笔测验和非纸笔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改革。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指导意见》中所提到的“综合评价”与我们原来熟悉的“综合素质评价”并不相同。简单来说,综合素质评价指学校组织的对学生全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价的测评任务,并不包括学业水平。但小学生综合评价不仅在评价内容上上囊括了学业水平,且评价方式更为综合,也更突出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不得组织统考统测
小学生综合评价2023年秋季前铺开
记者:潘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