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关于市委组织部下沉社区参与抗疫活动的号召,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有为带领党组成员、副院长林锡铭,办公室主任陈如良,行装处处长徐蓬勇向龙湾区永中街道永昌社区捐赠了宝贵的防疫物资,并组织在职党员分两批到社区报到,肩负起党员的职责,积极参与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有为等一行认真地听取了永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主任章方国关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汇报后,对社区自疫情爆发以来知识宣传、信息排查、核酸检测等方面的工作表示肯定,并热情地表示“疫情防控工作上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们提,我们将全力支持。”随后,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市中院的党员志愿者们来到奥体城周边商铺开展“场所码”推广安装宣传活动。经过简单的培训实习,市中院的党员志愿者们分成两组,双线并进,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挨家挨户向奥体城沿街商铺推广安装“场所码”,通过群众主动扫码的方式,实现人员密集场所的扫码数据以场所为单位“按点归集”功能,为流调溯源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永昌社区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胸怀“国之大者”,以最有力的措施、最坚定的决心、最大的力度做好辖区内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物传人”防范举措,夯实筑牢社区疫情防控防线,各方共同努力、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持久战。
来源:永中发布
原标题: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力永中街道永昌社区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