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34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历经一个月的非法建设,在光天化日之下拔地而起,行政执法局的大数据监测、常态化巡逻、违章建筑的零容忍都是给老百姓看的、听的、骗人的。
一个简简单单的违章建筑从立案到作出拆除与处罚的决定,在举报人的步步紧逼,历经风风雨雨的8个月。
12月18日自行拆除的期限已过,而被定性为违章建筑却屹立不倒,是不是等到开发商的商品房售完了才“依法拆除”,配合得天衣无缝。限定三十天内自己拆除决定的时间已过,接下来梧田中队会不会依法强制拆除呢?
2020年4月26日几十位村民向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在梧田街道林村村非法建设1109.34平方米香开万里售楼部并要求拆除,4月30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调查结果:“香开万里售楼部确末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立案调查(案号:温瓯综法【2020】第005-007号)”,期间村民多次向12345市长热线投诉:“为何此违章建筑为何至今还没有拆除”。
为何老百姓的违章建筑接到举报就马上被拆除,难道房开公司的售楼部不是违章建筑,多方位举报(市长热线、省、市信访局、纪委)之下,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终于于11月18日作出温瓯综法处(2020)第05-07号的决定,限期三十日内自行拆除并处罚款328603元的决定。11月10日的回复是:“已转交属地街道处理,并由街道牵头依法依规立案查处”,12月11日又给我出具温瓯综(访)告【2020】14号的文件,好像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才收到我们的举报,由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梧田中队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到底由街道还是梧田中队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梧田中队的马队长你对违章建筑零容忍吗?
2020年12月21日又给我出具温瓯综法复【2020】14号的文件 ,有关中央巡视组督办函的回复:已对香开万里售楼部”的违章建筑作出拆除与处罚决的定书,对此调查处理与结论不服、或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控告。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自己的懒政、不作为、渎职、徇私枉法的行为还不承认,好像举报人有诬告的行为,觉得还冤枉。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拿纳税人的钱就这样办事,这是欺骗党、组织、老百姓,欺下瞒上,是地地道道典型的懒政、不作为、渎职、徇私枉法,我们也多次向瓯海区纪委举报,要求对涉案人员立案调查,给人民与纳税人一个明白、清楚的交代,而瓯海区纪委至今也没有回复,望上级纪检部门督促瓯海区纪委对涉案人员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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