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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两类保障对象可以享受租金减免或补贴增发,抓紧来申请!

温州新闻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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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6 19:21 上传

今天,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决定对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减免租金或增发补贴。 有机会减免租金或增发补贴的保障对象为两类,分别是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公交、环卫、物业等行业的在保公租房保障对象和公租房实物配租在保的低保、低边保障对象。 其中,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公交、环卫、物业等行业的在保公租房保障对象,如果是承租公租房的,按现执行的租金标准减免3个月;领取租赁补贴的,按现执行的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增发3个月。减免或增发时间均为2020年1月至3月。 上述保障对象申请时间截至3月15日!申请需提供医护、公交、环卫、物业等行业的社保证明;无社保证明的保障对象需提供单位证明和工资册。 申报地点为户籍所在地辖区房管所。具体咨询电话为:城东房管所88184573、城南房管所89611608、城西房管所88224841。 申报减免租金的对象,必须是租金已缴清至2019年12月份,且符合2019年度公租房年审条件的,方可享受本次减免政策。 该通知中也提醒:对隐瞒病情、不听劝、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工作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以及租金未缴至2019年12月份的保障对象,取消租金减免或补贴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