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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启动临时团餐配送备案管理,服务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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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5 19:11 上传

2月15日,记者了解到,为配合我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避免人员密集就餐,防止群体性聚餐可能引发的风险,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商务局审批,16家单位,36家门店将经由各县(市、区)批准复工后,作为首批开展供配餐服务的团餐配送单位。温州市饭店餐饮烹饪行业协会联合饿了么、美团,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履行社会责任,在疫情期间向复工单位提供餐饮外卖供餐服务。 服务对象和项目 我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为主,包括社会其他团体;服务项目含早餐、中餐、晚餐。 订餐和配送方式 订餐:以单位团体集中订餐为主(预订方式和时间,参见下方各店备注),供餐企业按预订数量及卫生要求,提供配餐。 配送方式:以集中自提或配送为主,不提供到店用餐。配送方式由用餐需求单位提前与供餐单位商定严格执行(自取或送餐上门,均需在符合食品安全有效时间内)。通过第三方平台预订的餐食,由第三方提供配送服务。 价格和结算方式 配餐价格、预订餐品和结算方式,由订餐需求单位与供餐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服务期限 供配餐服务期限至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宣布疫情结束时。 投诉建议 供配餐服务期间,如有投诉或者建议。可联系 温州市饭店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秘书处,电话:18967746081;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电话:13706663678,89660098,89660056; 温州市商务局消费促进处,电话:18796770096,88863127。 以下是温州市(鹿城、龙湾、瓯海)疫情防控期间首批餐饮保供重点企业及相关门店名单(备注:名单是会结合实际情况有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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