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9月18日,贵阳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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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8 11:01 上传
宣判现场 图源:贵阳中院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此前报道
涉嫌拐卖11名儿童,“人贩子”余某英受审
本主题由 八号 于 2023-9-18 11:02 审核通过
标签: #人贩子余华英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