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

永嘉芙蓉村,入选省级典型!

温州都市报 7928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典型案例,永嘉县岩头镇芙蓉村凭借系统性保护与创新性活化的实践成果成功入选,为全省传统村落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温州样本”。

芙蓉村坐落于楠溪江中游西岸,建村可追溯至北宋,以 “七星八斗” 独特格局闻名,村内完整保存30余处明清古民居、18座古宗祠等45处国家级文保建筑,2012年入选首批 “中国传统村落” 名录。近年来,该村探索“规划牵引、资本活水、人居焕新、产保共融”之路,实现了“保下来”与“活起来”的有机统一。

在保护方面,芙蓉村通过编制专项规划划定保护红线,整治16处违和建筑,争取超3000万元各级专项资金用于古建筑修缮。同时以“绣花功夫”改善人居,聘请老匠人结合现代技术修复20余处古建筑,实施“三线入地”3.2 公里、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新村安置房疏解核心区人口,并通过 “红黑榜”“积分制” 发动村民清理卫生死角120处,让古村风貌与宜居环境共生。

活化利用上,该村深挖宋韵文化,打造“宋韵芙蓉”“夜游楠溪” 品牌,以“博物馆群落 + 非遗工坊” 模式,将闲置农房改造为5大主题场馆和32处文创空间,催生研学、非遗体验等新业态。如今,芙蓉村年吸引游客超30万人次,旅游收入破800万元,通过非遗产业链、村集体文旅合作社带动近百户村民增收,其中丝竹灯笼技艺带动86户增收35万元,农产品年销售额超100万元。

据了解,芙蓉村的实践充分证明,传统村落绝不是凝固的化石,而是可以持续生长的有机生命体。通过系统保护与创新利用,这座千年古村正焕发时代光彩,为全省乃至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了生动范例。

来源:永嘉发布

原标题:永嘉芙蓉村,入选省级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