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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新桥取缔一活禽销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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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瓯海区新桥街道牵头辖区市场监管、交警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东曹小区东侧一家禽饲养点。

  新桥街道近日接到市民投诉举报,东曹小区东侧存在饲养大量家禽及售卖现象。当下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省外也已出现禽流感病毒,该街道立即联合执法大队前往现场。现场看到,一辆装满家禽的大货车藏匿在一处无人管理的工地中,经过清点有鸡、鸭、鹅、鸽子等活禽119只。新桥街道联合执法大队对该处违法饲养家禽的情况进行查处,现场向该当事人发放《限改通知书》,并立案查处。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饲养的家畜家禽和食用鸽,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违法销售活禽,将家禽养在货车内进行售卖,存在疫情安全隐患。新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章强表示,希望周边市民不要擅自购买这些来路不明的活禽,要到正规的农贸市场购买,发现活禽私下交易情况,要第一时间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