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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检察院控申科余科和周凯检察官?什么时候才做出立案监督告知书???

温州都市报 8156
永嘉县检察院控申科余科和周凯检察官?什么时候才做出立案监督告知书??? 当时被造成创伤后应激障碍还只七岁,证人金月龙、周崇余等人在笔录中指出,王少林动手在先。而永嘉县政法委执法监督科陈洪东科长评查却颠倒是非还说我先动手,我拿着证据当面质问时他说只是牵头,有公、检、法一起商量讨论决定。 只好依法逐级上访到北京,2019年6月13日我在国家信访局排队时看见鲤溪社区李忠守在找, 瓯北派出所民警潘泰辉参与岩头镇政府陈满进和李忠守雇佣北京黑社会绑架暴力截访活动,向瓯北派出所报案说这是政府行为不受理又不出具不予受理回执单,正因为政府行为才是行政行为所以起诉法院,法院认为这是刑事案件属于公安管辖职权范围却又不立案。现公安机关不及时立案侦查,属于渎职。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有权监督公安机关的立案行为。依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如果公安机关不能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合法,则检察机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对本案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必须无条件立案。 2019年10月28日向永嘉县检察院控申科余科和周凯检察官要求立案监督,周凯检察官看了立案监督申请书就说你是在寻事,想恐吓我别麻烦他。我说这是法院认定是刑事案,公安又不立案。法律赋予你们的监督权,我找你们监督找错了吗?周凯检察官说如果真够犯罪要判八年下,真把他们判了啊?我说要依法。不然法律赋予你们有何用?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依法向永嘉县检察院反映,永嘉县检察院做为司法机关至今没有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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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8 13:45 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