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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干部被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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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4 08:21 上传

案情回放 2019年5月,某集团中标某村楼盘项目,中标价14.77亿元。2019年8月,该集团项目部进驻该村后,时任村党总支书记张某某、副书记张二以村干部身份多次联系项目部相关负责人,要求私下承包土方清运工程,被拒后又要求私下承包基建材料供货。2020年7月,经叶某某介绍,张某某、张二所挂靠的公司同该项目方签订砂石料购销和水泥砖购销合同,合计供货40余万元,造成不良影响。 纪律处分 张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利用村干部身份谋私利,违反廉洁纪律。2021年6月,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一条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本主题由 七号 于 2023-8-14 08:22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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