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长租公寓‘翻车’”后续 多位受害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法院组织双方开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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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 21:09 上传
长租公寓公司高价向房东承租,却低价对外转租,运行短短一个多月便“爆雷”了。1月15日,温都“锋火台”报道了市区多家长租公寓公司向租户收取全年租金,仅向房东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就出现了大面积违约。记者昨天从鹿城区人民法院和瓯海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已有多名受损租户、房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组织租户、房东和涉事企业开展调解。
两家法院分别组织当事双方调解
1月18日下午2点,在鹿城法院法官的组织下,租户朱先生等6人和杭州盛璟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麦先生来到了鹿城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开展调解。
经过一下午的调解,麦先生和朱先生等6人初步达成和解:双方同意解除租赁合同,长租公寓公司会在30日内返还剩余租金及押金。
目前,法院已经要求麦先生提供杭州盛璟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授权确认书,在确认授权后,经办法官将对这份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保障租户和房东们的权益。
昨天,瓯海法院也组织部分温州森艺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租户和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诉前调解。经过调解,企业负责人承诺将在近期把租金、押金和违约金等退还给租户。
究竟是诈骗还是纠纷?律师这样说
受蛋壳“爆雷”影响,类似的案例在我市也相继发生。租户、房东遇到这类情况该如何维权?涉事企业的行为究竟是诈骗还是合同纠纷?
上海兰迪(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玲玲认为,市民遭遇长租公寓公司违约,主要可以选择两种路径进行维权:一种是以合同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种是以“诈骗”之名向公安机关报案。
民事路径方面,依据民法典合同相对性原则,建议房东起诉中介公司,解除托管合同收回房子,主张损失;租客则起诉中介公司,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返还剩余房租,主张相应损失。刑事路径方面,向公安机关报案,中介公司与租客、房东分别达成协议,退还租金或补足租金。
对于中介公司该行为的性质,戴玲玲认为要将两种情况做实质区分,存在一定的困难,主要障碍还是在于当事人对证据掌握的不足。民事上,如果中介公司自始有经营意愿,出现“爆雷”纯属商业风险问题,那么起诉是没有问题的;刑事上,如果中介公司存在以高收低租的形式两头骗钱,故意转移资金跑路等情形的,才能初步判定有涉嫌犯罪的可能性,但最终能不能判为犯罪行为还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标签: #多家长租公寓翻车后续